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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布利里烏斯·披羅
法學(xué)名人

        古羅馬執(zhí)政官(前339,前327,前320),將軍。首任執(zhí)政官時,打敗拉丁人。同時,被同僚推為獨裁官。為平民制益,施行三項法律:(1)平民的決定有一般法律的效力。(2)改變元老院批準人民大會決議的程序,即把法案先提交元老院討論,在他們同意    (共 828 字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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