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屬欄目:民商經(jīng)濟法
1.物的概念民法上的物是指存在于人體之外的、能夠為人力所支配的、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、能夠獨為一體的客觀物質(zhì)對象。2.物的特征(1)民法上的物必須是存在于人體之外的。人是民事主體。民法上的物不包括人,只有奴隸社會的 ......(本文共 306 字 ) [閱讀本文]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