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、稅收情報交換的限制

所屬欄目:國外稅收考察報告集

如前所述,締約各方?jīng)]有如下義務(wù):采取違背締約國任意一方的法律或行政慣例的行政措施取得情報(平等互惠);提供可能泄露貿(mào)易、商業(yè)或?qū)I(yè)秘密的稅收情報;提供泄露后將違背“公共政策”、影響國家安全的稅收情報。這將是否提 ......(本文共 706 字 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
推薦內(nèi)容


科普

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