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節(jié) 韓國市政債券市場

所屬欄目:市政債券融資

韓國政府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地方政府發(fā)行市政債券,但在必要情況下對不可避免的地方債可以特殊對待,條件是必須符合規(guī)定的特殊用途,并且要經(jīng)過中央政府的批準。韓國《地方財政法》(LocalFinanceLaw)第7條規(guī)定地方政府可發(fā)行市政債 ......(本文共 490 字 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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