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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戶開放政策

門戶開放政策   mén hù kāi fàng zhèng cè
19世紀末美國政府提出的對華政策。1899年美國國務卿海約翰向英、法、俄、德、日、意六國提出“門戶開放”的照會。內(nèi)容是:美國承認各國在中國的勢力范圍;要求在其他國的租借地和勢力范圍內(nèi)享有均等的貿(mào)易機會。六國先后表示同意。從此,美國在中國的侵略勢力逐步擴大。

國語辭典

注音 ㄇㄣˊ ㄏㄨˋ ㄎㄞ ㄈㄤˋ ㄓㄥˋ ㄘㄜˋ  拼音 mén hù kāi fàng zhèng cè
清光緒二十五年(西元1899),美國國務卿海約翰(John Hay)分別照會英、德、俄、法、日、義六國,主張尊重中國主權(quán),開放列強在中國勢力範圍的門戶,使各國經(jīng)濟機會均等,西元一九二二年華盛頓會議據(jù)以制訂九國公約,稱為「門戶開放政策」。
參見:門戶開放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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