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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人之辯

天人之辯    tiān rén zhī biàn

關于“天道”和“人道”,“自然”和“人為”關系的論爭。春秋末至戰(zhàn)國時期,“天人之辯”成為哲學爭論的中心問題。孔子說:“天何言哉?四時行焉,百物生焉?!钡矎娬{“畏天命”的必要。墨子重視人的“強力而為”,但又提出“天志”作為衡量一切的標準。老子指出“天之道損有余而補不足;人之道則不然,損不足以奉有余”,提出人應當順從自然。子思孟子主張?zhí)烊撕弦恢f,認為人只要擴充“誠”的德性,就“可以贊天地之化育”,“與天地參矣”《禮記·中庸》莊子則主張“無以人滅天”,“牛馬四足,是謂天;落(絡)馬首,穿牛鼻,是謂人”,以為一切人為都是對自然的損害。荀子認為“天”是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,提出要“明于天人之分”,主張“制天命而用之”。后天人關系一直成為哲學上長期爭論問題之一。西漢董仲舒提出天人感應和天人合一思想體系。唐中期,“天人之辯”又出現高潮,柳宗元用元氣來解釋宇宙起源和宇宙的無限性,劉禹錫對天與人的職能作了區(qū)分,并提出“天與人交相勝”的觀點。宋代理學家大都從物我合一論證天人合一。參見“天人合一”、“天人感應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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