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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人

第三人   

在民事訴訟中,對案件的訴訟標的有獨立請求權,或者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,但與案件的處理結果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,因而加入正在進行的訴訟活動的人。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后就成為原告,而原來的雙方當事人都成為被告;在這種情況下,法院應將兩個訴訟請求合并審理。沒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雖支持一方當事人進行訴訟,但是既非原告,亦非被告,而是具有獨立訴訟地位的訴訟參加人。第三人參加訴訟,必須在他人之間的訴訟開始之后,法院對該訴訟作出判決之前。如果在此期間原告撤訴或調解成立,也不存在第三人參加訴訟的問題。


掃描版:「第三人」在《現代漢語詞典》第288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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