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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平

北平    běi píng


古縣名。(1)西漢置。治今河北滿城北。有鐵官。北周改名永樂。東漢建武元年(公元25年)農(nóng)民起義軍尤來、大槍、五幡劉秀軍大戰(zhàn)于此。北魏孝昌中移治今順平東北,隋末移治今順平五代唐改名燕平,宋初復(fù)舊。金改名永平。宋慶歷中置北平軍于此。(2)北魏置。治今河南方城東南。隋改名真昌。北朝時(shí)曾歷為宣義郡及襄州、北南陽郡治所。
郡名。西晉改右北平郡置。治徐無(今河北遵化市東)。轄境約當(dāng)今河北興隆、天津市薊運(yùn)河下游以東,河北遵化、豐潤唐山等市縣以西地區(qū)。北魏太平真君七年(公元446年)廢。其后分遼西郡復(fù)置。治新昌(今河北盧龍北齊轄境相當(dāng)今河北長城以南、灤河流域以東地。隋初廢。大業(yè)及唐天寶至德時(shí)又曾改平州為北平郡。
府名。明洪武元年(1368年)改元大都路置。治大興宛平兩縣(今北京市,轄境相當(dāng)今北京市長城以南、天津市武清、寧河以北和河北廊坊市以及唐山市西部。初屬山東省,旋改屬北平省,并為北平布政使司治所。永樂元年(1403年)建為北京,改名順天府。
古省名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河南、山東兩行中書省置北平行中書省,治北平府。簡稱北平省。九年改為承宣布政使司。永樂元年(1403年)罷布政使司,以所領(lǐng)直隸北京行部。其后又罷行部直隸六部。見“直隸”。
行都司名。明洪武二十年(1387年)置大寧都司,治大寧衛(wèi)(今內(nèi)蒙古寧城西),二十一年更名。轄境相當(dāng)今河北長城以北、內(nèi)蒙古西拉木倫河以南地區(qū)。永樂元年(1403年)復(fù)名大寧都司,僑治保定府(治今河北保定市而故地廢。
舊市名。在中國北部。1928年改北京北平,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以此地為首都,復(fù)稱北京。


掃描版:「北平」在《漢語大詞典》第1937頁 第2卷 19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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