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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爾杜條約

巴爾杜條約   bā ěr dù tiáo yuē

法國突尼斯為其“保護國”的條約。1881年4月法軍侵入突尼斯,5月在巴爾杜宮(Bardo)迫貝伊穆罕默德·薩多克(Mohammed Sadok)簽訂。規(guī)定:法可占領(lǐng)突全境,代行外交事務(wù),設(shè)置法國總監(jiān),負責(zé)監(jiān)督條約的履行。1956年突尼斯獨立時廢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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