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哲學解釋學

哲學解釋學   zhé xué jiě shì xué

亦稱“解釋學哲學”?,F代西方哲學學說與流派之一。20世紀中葉逐漸形成。源于德國狄爾泰。主要代表為德國海德格爾、加達默爾(Hans Georg Gadamer,1900—)。海德格爾首先將解釋學從認識論與方法論的研究變?yōu)楸倔w論的研究。加達默爾于1960年正式提出“哲學解釋學”的名稱。他將狄爾泰、海德格爾等的觀點融合在一起,認為哲學解釋學不僅是人文科學的方法,而且是一種特殊的本體論,它表現為解釋者必須克服歷史時間間距所造成的主觀偏見與曲解,亦即越過“現在”的障礙以達到客觀的歷史真實。60年代以來,哲學解釋學在歐美各國廣泛流行,形成法國解釋學、批判解釋學、實存解釋學、現象學解釋學等學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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